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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高等教育紀事報的報導,雖然目前美國各大學,對尚未具足英文能力,而必須先進修英文的學生,通常核給條件式入學(conditional admission),並直接發給的就讀學位的入學證明,即俗稱I-20文件,好讓學生申請效期較長的學生簽證(F-1 Visa),但美國國土安全部日前重申,將嚴格執行先修語文學生與學位學生簽證必須分別發放的規定。

  雖然國土安全部強調,這並不是新的政策,只是在現有的法規基礎上從嚴執行。該部發言人富比士(Ernestine Fobbs)表示,根據聯邦的規定,條件式入學是不允許存在的,法規明確要求,只有符合所有入學條件的學生,才能核給修讀學位的入學證明(I-20),沒有例外的可能。

  此消息一出後,著實令許多學校感覺措手不及,即使有少部份的學校一直遵守國土安全部的規定,對先修語文及學位學校分別發給不同的I-20,但是許多學校認為,現行的I-20表格允許學校核給這類獲得條件式入學的學生就讀學位的I-20。

  這項改變將不僅僅是增加學校的行政作業,而影響最大的在於,美國學校一向以條件式入學作為吸引學生的利器,特別是針對最熱的中國大陸學生,而且海外的使領館簽證官,也向來認為只為進修英文來美國的學生,是較不認真的學生,因此這項改變也可能實質影響到學生獲得簽證的機率。

  不論如何,即便國土安全部先前也突然對大學附屬的語言中心要求提出另外的認可文件,不能只以學位的認可代替,而機場的移民官們對這項簽證改變也覺得意外,但美國學校已經可以在美國國土安全部所屬的「學生及交換學者資訊系統」(SEVIS)上看到這項規定執行的提醒,許多學校也開始重新調整核發的入學證明

資料來源:教育部電子報5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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