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生若到校外打工,則需申辦特別工作許可。具體規定是:持有合法學生身份,入學9個月以上,成績達一般標準者,經學校國際學生顧問批准,即可到移民局或勞工部認可的公司去打工,打工有效期限為一年,但可申請延長。需注意的是,打工的公司必須是移民局或勞工部認可的公司,而不是任何公司均可。如發生緊急意外或突發的經濟困難,到校外打工的外國學生,也需遵守上述規定,即在入學一年以後,向學校國際學生顧問遞交必須的證明,申請特別工作許可。

  外國留學生還可以實習的名義,在美國申請工作。申請人的條件,首先須讀滿一個學年,然後在畢業前90天到畢業後30天之內,填好相關表格並帶著學校國際學生顧問的推薦書,到移民局去申請工作許可。申請時,應向移民局表示實習之目的是為取得工作經驗,以便畢業後返國就業。獲得移民局批准後,就可以工作,期限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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